银行管控伪现金交易洗钱风险分析

2020-11-25 07:06:58 第一财经日报  王凡

  银行·风控·合规(54)

  所谓“伪现金”交易,是指未发生真实现金存取,商业银行利用现金业务方式和渠道为客户提供资金划转和转账服务,实现资金在不同客户账户间流动的“现金”交易。比如,客户在银行柜面提领现金后,当场再存入不同名的账户。

  伪现金主要特征是通过现金存取造成短时间内资金在非同名的个人或单位账户间转移,造成资金交易链条信息断裂,使资金交易变得不可追溯,这种行为的动机本身就值得怀疑,更别说伪现金会使交易性质从原来的“转账”改变为“现金”形式,干扰银行对可疑交易的分析。

  对银行来说,同一网点的伪现金交易,比不同营业网点间的现金交易要容易识别, 而一个账户对应多个账户,又比多个账户对应多个账户的伪现金交易容易识别,所以银行要管控伪现金交易可能衍生的洗钱风险,最重要还是做好客户身份识别(KYC)及现金取款管控两大重点。

  一旦银行发现柜面有伪现金交易征兆,须先对客户申请大额取现的交易背景进行调查,同时须对交易双方身份、背景、交易用途及交易目的等进行了解,尽可能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同时分析合理性。

  如果该笔伪现金交易背景为“公对私”,也就是从公司账户取出现金后再存入私人账户,那银行就要针对存入款项的私人账户进行调查,确认是否为该公司股东、董监高等私人账户,银行除了要留心公司账户近期有无交易异常情形外,还要注意是否有空壳公司、非法集资等洗钱常见特征。

  如果该笔伪现金交易是“私对公”,也就是从私人账户领钱后再存入公司账户,那银行须了解该私人账户与公司股东、董监高间的关系,并对该私人账户资金来源进行了解。

  如果该笔大额现金的提领和存入都是私人账户,那银行除了要了解交易双方关系外,还须判断双方职业、年龄、工作单位与提领的现金金额大小是否匹配。

  银行面对伪现金交易,首先可做的是依客户风险等级和交易金额大小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1.高风险客户

  如果已被银行列入洗钱高风险的客户到柜面办理现金交易,金额又达银行规定的高金额标准,那除了要求必须预约外,还须经银行高级管理人员核准,并针对客户背景或资金来源、金额等进行交叉比对,确认有无不合理的地方,并回溯分析该账户近期交易情况,确认账户现金存取金额与本次交易占比间的关系,关注账户是否有快进快出、不留余额等情形,交易双方只要有一方是银行认定的高风险客户,就不能允许代理,须坚持要求开户人亲自到银行柜面办理业务。

  若高风险客户的现金交易金额未达高金额标准,则仅需要求预约并调查资金来源,再针对近期交易进行回溯分析即可,但银行仍要注意有无拆分交易以规避银行监管的情形。

  2.中、低风险客户

  银行对中、低风险客户的伪现金交易,若是交易金额超过规定的高金额标准,一样必须采取要求预约、高级管理人员核准、调查资金来源及对近期交易进行回溯分析等和上述高风险客户相同的风险管控措施。但若柜面现金交易金额不大,未达到银行规定高金额标准,仅需采取必要识别措施即可。

  对银行来说,要关注伪现金交易有无触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两项反洗钱申报程序,以大额交易为例,中国人民银行在〔2016〕第3号令《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已规定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等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交易双方都须因“大额交易”而进行申报。

  至于“可疑交易”,则是指银行对具备下列特征的伪现金交易,应考虑申报可疑交易:

  (1)已多次发生伪现金交易

  (2)在本行不同营业网点发生伪现金交易

  (3)同一人代理在不同账户间进行伪现金交易

  (4)利用分拆化整为零做法逃避监管

  (本文作者系上海富拉凯律师事务所银行风险合规部中国执业律师)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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