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联合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试行)》

  近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沪苏浙三地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试行)》,积极推进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一是组建专门跨区域管理机构或协调机构,建立示范区区域联动合作机制,支持金融机构推进业务流程再造。二是制定统一同城化金融服务规范,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异地客户服务流程,推进网点或营运中心跨区域布点。三是建立跨区域联合授信机制,实现信贷资源跨区域配置,探索示范区内企业融资抵押品异地互认、担保企业工商和财税信息异地共享。四是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实现同行间跨区重要企业客户非征信信息共享,建立同行间重点项目信息共享及操作管理平台。五是强化金融风险联防联控,设立统一风险管理中心和网络预警平台,完善跨区域客户风险分析平台和监控模型,共享重点企业客户风险信息等。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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