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讯网消息,12月22日,延边银保监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因用信贷资金直接承接委托贷款,被处罚款30万元。同时,行长张光华受到警告处分,延边银保监分局还责令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分行对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以下为处罚原文: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