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我国在绿色金融领域起步较早。近年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在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的通力协作和扎实推动下,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也成为全球首个由中央政府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对全世界庄严宣布,中国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30·60目标”。绿色金融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如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30·60目标”,更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和本刊特别组织专题,邀请多位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部门领导进行了深入探讨。
作者|姚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
文章|《中国金融》2021年第2期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要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努力建设绿色普惠银行和气候友好型银行。
“两山”理念促进绿色发展
2005年习近平主席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辩证处理了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和谐关系,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目标完全一致,对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两山”理念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发展纳入五大发展理念,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政策体系日渐完善,成为全球绿色金融的引领者。2012年,《绿色信贷指引》出台,从组织管理、政策制度、能力建设、流程管理、内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初步建立了绿色信贷的制度框架。2016年,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绿色金融定义、激励机制和风险管理等措施,是全球第一个系统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2020年,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政策体系、标准体系、资金引入、地方实践和国际合作五个方面,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气候投融资作出顶层设计。在“自上而下”顶层设计和“自下而上”区域试点相结合的基础上,我国绿色金融稳步发展,2020年9月末绿色贷款金额11.55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一,绿色债券发行规模超过1.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底,我国碳强度较2005年降低约48.1%,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3%;全国大气环境继续改善,2019年全国平均霾日数25.7天,比近五年平均减少10.7天。
邮储银行绿色银行建设的创新实践
邮储银行认真践行“两山”理念,落实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从绿色治理、战略规划、政策制度、激励约束、金融科技等角度,推进绿色银行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健全绿色治理。邮储银行主动将绿色发展纳入公司治理,与战略投资者国际金融公司(IFC)开展专业合作,学习借鉴国际绿色金融领先机构的智慧和经验;董事会设立了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定期听取绿色银行建设情况汇报,审议绿色金融发展重大决策;高管层成立绿色银行建设领导小组,设立绿色金融部门,全面推进绿色银行建设;监事会、审计局定期出台绿色信贷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对绿色银行建设的监督审计。
二是完善发展规划,强化战略引领。董事会将发展绿色金融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大力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研究制定邮储银行绿色信贷发展规划和绿色银行建设三年规划,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勾勒了绿色银行建设的路线图。
三是优化政策制度,健全管理机制。制定绿色金融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授信政策指引,将水电、核电、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铁路、轨道交通等行业列为鼓励进入类,明晰绿色金融重点支持方向与领域;将煤炭、煤电、钢铁等“两高一剩”行业列为审慎进入类,严格客户准入,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制定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办法,将ESG纳入授信业务全流程。在内部评级制度、重点行业调查和审查报告模板中增加环境、社会、治理等因素,在合同文本中加入借款人环境和社会风险承诺相关条款。
四是健全激励约束,优化资源配置。从绩效考核、产品创新、信贷规模、经济资本、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贷款定价、审查审批、内部审计、现场检查等方面,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资源倾斜力度,大力支持低碳交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绿色建筑、节能环保等绿色金融重点领域。比如,邮储银行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方面给予10个基点的优惠,信贷规模优先满足绿色信贷投放需求,绿色贷款审查审批优先使用“绿色通道”指标。
五是加大产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发挥网络优势和资金优势,研发和推广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产品,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比如,邮储银行为中节能亚行转贷款开立4.49亿欧元的保函,用于设立京津冀区域减排及污染防治基金,助力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在《联合国森林文书》履约示范单位浙江余杭中泰街道,创新开发“碳汇贷”产品,支持苦竹产业链的生产经营,取得较好的气候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是应用金融科技,加强ESG风险管理。率先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合作,将蔚蓝地图环保数据接入“金睛”信用风险监控系统,开展环境风险管理,积极促进客户环境信用修复。大力应用国际金融公司咨询项目合作成果,连续四年开展绿色银行现场检查及ESG风险专项排查,因户施策制定风险处置措施,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
七是鼓励先行先试,加快成功经验推广。邮储银行将浙江湖州市分行确定为总行级绿色金融改革试点行,在机构设置、产品创新、流程优化、资金定价、审批授权、资金投放等方面先行先试,着力打造“湖州样板”,“十四五”期间将向湖州提供不低于500亿元的意向新增信贷资金投放。及时总结湖州吴兴绿色专营支行建设经验,在广东花都等其他绿色金融试验区复制推广,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八是加强信息披露,提升绿色表现。邮储银行作为一家“A+H”两地上市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根据香港交易所ESG信息披露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定期发布年报、中报、社会责任报告等,充分披露环境和气候信息,主动接受利益相关方监督;加强内外沟通交流,先后完成《绿色贷款专项统计的发展和完善》(获人民银行2019年立项)及《商业银行气候融资研究》(获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立项)等课题,持续提升绿色金融专业能力。推进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和绿色运营,提升绿色表现。
截至2020年9月末,邮储银行绿色贷款余额2617.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33%,超过银行业平均增速5.03个百分点;连续获得中国银行业协会“绿色银行总体评价先进单位”称号、明晟公司(MSCI)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评级BBB级,在MSCI指数评级中位居大型银行前列。
发展绿色金融,助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
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和2020年气候雄心峰会上的讲话提出,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阶段。邮储银行将以“两山”理念为指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并把气候融资纳入绿色金融,助力实现2030碳达峰和2060碳中和目标。
一是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十四五”发展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跟踪研究,加强顶层设计,拟订邮储银行“十四五”绿色金融发展子规划,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深化绿色银行和气候友好型银行建设,探索符合邮储银行特色的气候投融资管理体系。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完善政策制度、绩效考核、经济资本、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信贷规模、审计监督等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资源倾斜力度,拓展客户群基础,做大绿色贷款、绿色融资、绿色债券等业务规模,保持绿色金融增速和占比位居行业领先水平。结合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低碳城市、气候融资地方试点等政策,积极推进绿色分支行建设,试点推广浙江湖州、广州花都等绿色金融试点经验和创新实践。
三是积极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加强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银行同业等机构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绿色金融先进经验与做法。在传统绿色金融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碳排放权质押融资、能效融资、环境权益类抵质押、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绿色理财、绿色账户等金融产品。加强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合作交流,积极开展转贷等产品合作。
四是优化资产结构,加大对绿色低碳经济支持。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将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变化,加速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紧抓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遇和市场机遇,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围绕低碳和增汇两个领域,优先支持绿色交通运输、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绿色建筑、节能环保以及碳捕捉与封存(CCS)、植树造林等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重点领域。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等国家政策要求,严格控制“两高一剩”领域融资增速和占比。
五是加强ESG和气候风险管理。应用“金睛”信用风险监控系统,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将ESG风险管控纳入授信业务全流程,减少环境和气候信息不对称,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一带一路”环境和气候风险管理,禁止支持境外煤炭、煤电等传统化石能源和高碳资产。定期开展ESG风险排查,开展环境和气候信用风险压力测试。
六是加强信息披露,增强外部约束。按照监管要求,学习国内外先进同业经验,参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TCFD)框架、香港交易所ESG信息披露指引、赤道原则、负责任银行原则等,披露与环境和气候相关的公司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等信息,充分接受各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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