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一些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市场化VC/PE机构进行合作,并发布了新产品。“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创投、产投、政府投资基金合作,能够进一步提升理财子公司对权益类产品的投资和资产配置能力,从而引导理财资金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入资本市场。”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原晓惠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设立
《行动方案》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被单列为一个大项,涉及4条具体举措,其中之一是“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此外,《行动方案》提出,稳步推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不只是为了与传统商业银行实现有效的风险隔离,更是为了通过独立法人的形式,在理财产品的运作模式、资产投向、风险管理等方面有更大的突破和创新,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原晓惠表示。
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已有24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其中,获批开业的有20家,包括6家国有大型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6家城商行、1家农商行以及1家合资机构的理财子公司。
“可以说,银行理财子公司是资管行业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从而进一步提高机构投资者比重,优化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可以看到,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一年多来,加大了对权益类资产配置的研究实践,积累了一定经验,有助于提升理财子公司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能力,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引导理财资金以合法形式进入资本市场,给资本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增量资金。
鼓励合作有利于扩大机构投资者规模
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无疑是最受市场关注的政策信号。
目前,已有一些银行理财子公司与市场化VC/PE机构合作,例如,工商银行全资子公司工银理财已与高瓴资本、君联资本等一级市场知名机构进行战略合作,并在2019年6月推出科创主题的私募股权产品“博股通利”。
此前,包括理财资金等在内的长线资本进入创投行业的有关制度性措施并不明确。《行动方案》的出台,或将促进相关政策逐步完善,为银行理财资金进入创投等领域提供动力。
娄飞鹏认为,在国内分业经营的格局下,银行及理财子公司与创投基金和政府投资基金合作,预计将主要通过项目合作的方式开展。这有利于扩大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规模。
积极布局权益类资产
数据显示,在已面市的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固定收益类产品数量占比合计接近80%,权益类、混合类产品占比不足20%。中国理财网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月31日,银行理财子公司登记的理财产品中,纯权益类产品5只,其中,3只来自光大理财,招银理财和工银理财各有1只。
“现行理财监管规则对理财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已没有制度障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监管层支持银行理财子公司提高权益类产品比重,鼓励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纳入银行理财合作机构名单。”娄飞鹏说。
展望未来,中信建投杨荣团队预测,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中,权益类产品和权益类资产投资的占比均将有所提升,但将会是循序渐进式增长,未来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以混合类和权益类理财产品投资二级市场为主的模式开展,其中,直投股票和投资基金均会成为重要的投资方式。
推进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行动方案》提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促进银行对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运用,引导督促金融机构合理定价,发挥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发展普惠金融,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娄飞鹏认为,LPR是在中期借贷便利(MLF)加点的基础上形成的。银行运用LPR定价,一方面,让政策利率通过银行贷款利率更好地传导至实体经济;另一方面,银行采用市场化定价也有助于推动市场化利率的形成。
对于银行机构而言,下一步,如何积极稳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原晓惠认为,一方面,要加强风险管理和授信审批方面的效率,通过整合各方数据资源、加强科技应用、加强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等,提升风控效率;另一方面,要针对小企业特点进行产品创新试点,结合不同区域和产业特点探索特色化、差异化产品,确保有效合理发放信贷资金,降低实体经济整体融资成本。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