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员工违法案件,这家信用社收到13张监管罚单。
近日,广西河池银保监分局对东兰农信联社开出系列罚单,其中13张罚单与该社员工侵占客户资金有关,直接责任人韦某辉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检索到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始末。
根据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某辉因长期购买中国福利彩票亏空而欠外债,为了偿还债务,便利用其在东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东营业部担任柜员的职务便利,掌握储户韦某1在该农村信用社开设的存折账号、存款数额和取款密码等信息。
2019年8月份的一天,韦某辉在其上班期间登录银行电脑系统,输入韦某1的存折账号、密码,然后用新存折进行补磁,伪造韦某1存折磁条。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14日间,韦某辉利用伪造的韦某1存折磁条和银行系统漏洞,分十次盗取韦某1存折内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9.1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韦某辉已全部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韦某辉9月29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认罪认罚。
东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韦某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价值人民币19.1万元,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2020年1月,法院一审判处韦某辉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事实上,针对银行业从业人员违法涉刑案件,银保监会已有申报举措。在2020年6月,银保监会曾印发《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指出银行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侵犯银行机构或客户合法权益,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案发银行在知悉案件发生后应于3个工作日报送地方银保监局。
2021年1月,河池银保监分局披露〔2021〕1-13号罚单,韦某辉对案件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城东信用社被罚款30万元;另有10人对东兰农信联社该起案件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分别被处以罚金及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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