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保监局制定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程

  内蒙古银保监局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强监管、严监管”行为,近日制定印发《内蒙古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操作规程》,坚持“查、审”分离原则,由监督检查部门负责案件立案、调查,提出强制建议,执行监管措施,法律部门负责审理措施的合法性、适当性;明确由省局统一负责对全辖银行保险机构的决定实施和验收解除,各银保监分局不得自行做出决定;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审查、决定、执行、解除等各环节程序要求,切实解决监管强制措施与行政法衔接不充分、适用程序不完善等问题。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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