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天津银保监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督促指导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再帮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因行施策,指导机构落实“应延尽延”要求。针对大型农商行,确保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全面铺开,同时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导机构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贷款集中到期,防止风险指标波动。截至2021年2月末,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累计为3422户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涉及本金54.59亿元;为402户次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息,涉及利息1752万元。二是深入摸排,掌握延期贷款风险底数。按月组织开展“因疫情因素形成不良”专项监测,对疫情期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较多的机构进行窗口指导。截至2021年2月末,辖内15家机构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低于全部企业不良贷款率,整体风险状况稳中有降。三是加强引导,疏通政策执行堵点难点。督促机构认真学习贯彻政策精神,通过问卷、调研等方式,了解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困惑,对“延期期限小于6个月不享受激励”“再次延期的贷款不再纳入政策激励”等政策进行正向解读,避免延期政策进一步缩水。四是持续推动,督促机构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下发通知、电话指导和约谈高管等措施,督促机构持续发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预计2021年,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对4762户次普惠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涉及贷款本金68.32亿元,利息4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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