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保监局推动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取得实效

  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天津银保监局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督促指导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再帮扶”,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因行施策,指导机构落实“应延尽延”要求。针对大型农商行,确保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全面铺开,同时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指导机构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贷款集中到期,防止风险指标波动。截至2021年2月末,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累计为3422户次普惠小微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本,涉及本金54.59亿元;为402户次企业办理临时性延期还息,涉及利息1752万元。二是深入摸排,掌握延期贷款风险底数。按月组织开展“因疫情因素形成不良”专项监测,对疫情期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较多的机构进行窗口指导。截至2021年2月末,辖内15家机构普惠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低于全部企业不良贷款率,整体风险状况稳中有降。三是加强引导,疏通政策执行堵点难点。督促机构认真学习贯彻政策精神,通过问卷、调研等方式,了解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困惑,对“延期期限小于6个月不享受激励”“再次延期的贷款不再纳入政策激励”等政策进行正向解读,避免延期政策进一步缩水。四是持续推动,督促机构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下发通知、电话指导和约谈高管等措施,督促机构持续发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预计2021年,辖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对4762户次普惠小微企业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涉及贷款本金68.32亿元,利息470万元。

(责任编辑:韩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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