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业务须公示许可事项

2021-05-11 15:25:56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 聂国春)5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7月1日起,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相关网络页面及功能模块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相关许可。

《办法》将银行保险机构目前持有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且统一了许可证的记载内容,即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批准日期、机构住所、颁发许可证日期、发证机关。

根据《办法》,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原件,保险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应公示许可证复印件。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银保机构应在营业场所以适当方式公示其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主要负责人。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业务的,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在相关网络页面及功能模块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上述内容。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下一步将稳妥开展存量金融许可证和保险类许可证换发工作,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强许可证管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记者还了解到,恒生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支行就因未在营业场所公示金融许可证,4月22日收到监管罚单,上海银保监局责令该支行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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