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积极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21年中央、江西省和抚州市一号文件有关精神,全力推进抚州乡村振兴,构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体系,抚州银保监分局于近日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21年抚州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包括总体目标、加大关键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和支持力度、构建三农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和服务机制、强化差异化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共涉及十七项具体内容。
《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打造抚州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区,全面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激活绿色发展动力,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通过金融对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约束,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把抚州的农业优势变成经济优势,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意见》在加大关键重点领域金融供给和支持力度方面一是要求银行业保险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将脱贫攻坚的经验做法应用于乡村振兴之中。加大对县域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向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利率优惠、财政适当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努力实现已脱贫的贫困县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增加对吸纳带动脱贫人口较多的产业和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优势特色农产品(000061,股吧)保险品种稳中有增及农业保险保额持续增长。二是要求加大现代农业金融供给和支持,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银行业保险业要围绕中央和抚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确定的乡村富民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大信贷和保险服务供给。优先支持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与储存,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创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和进城农民。金融助力优化升级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地方特色新型农业与乡村旅游,主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深挖农村消费升级潜力,落实家电、汽车下乡政策,审慎规范发展农村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农业农村和农民生活的现代化。扩大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鼓励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提高养殖大县的养殖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发展农业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探索特色产业“政策性+商业性”农险保障服务体系。积极拓展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覆盖面,逐步完善商业保险、再保险和政府巨灾保险准备金相结合的大灾风险防范机制。积极发展面向低收入人群的普惠保险,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针对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定期寿险以及农村意外险等业务。三是要求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助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要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加大对农田水利、农产品储存、动植物疫病防控基地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金融支持,积极发展冷链物流、农村电子商务、直销配送、直播带货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和农产品流通能力。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打造网点、普惠金融服务点、助农取款点三位一体的三农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优化县域物理网点供给,满足县域客户综合化金融需求,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获取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意见》在构建三农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和服务机制方面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各类机构定位、服务重点,着力提升差异化竞争能力,构建层次分明、优势互补的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在内部政策倾斜方面,在原有资本配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人员配备、考核激励、费用安排的基础上,鼓励银行在信贷审批流程、授信权限、产品研发方面对乡村振兴业务予以政策倾斜。鼓励银行业保险业加强金融科技和数字化技术在涉农金融领域的应用,以及农险数字化、智能化经营水平。加大涉农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鼓励银行业机构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授信范围,针对性地开发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抵押登记流转体系和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需求特点,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完善贷款全流程限时制度。合理增加与需求相匹配的中长期信贷供给,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的占比,鼓励发展信用信贷模式。完善“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机制,鼓励银行业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总对总合作。监管部门要推动地方政府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并完善域内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基本实现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授信“能授尽授”,合理用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积极宣传守信的信用理念,提高农村居民的非法集资防范意识。
《意见》在强化差异化监管和风险防控方面明确了2021年差异化监管考核目标,力争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持续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目标。适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的信用贷和“首贷户”的占比。鼓励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分支机构乡村振兴相关指标考核权重不低于10%。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统计监测和分析调度工作,建立定期会商和监测通报制度。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