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青岛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青银保监发〔2021〕17号),在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基础上,适当扩大直接适用范围,从治理架构、全流程管理、常态化建设、监督管理等多个层面细化完善辖区声誉风险管理要求,引领辖区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优化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培育声誉风险意识,提升声誉风险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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