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信用联社被诈骗贷款270万元 主犯获刑12年

2021-06-04 17:57:48 和讯银行 

  日前,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刑事判决书,数名自然人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刑。

  判决书显示,2015年4月至6月间,刘某与时任临县信用联社城南分社主人房某预谋,借用6人名义贷款。刘某与6人伪造房产、土地、结婚证等证明文件,骗取临县城南信用社贷款3笔共220万元,同时,刘某以其妻子名义采用提供虚假产权证明等手段,骗取临县三交信用社贷款50万元。上述270万元贷款放款后全部被刘某占为己有。

  贷款到期未能归还,临县信用联社报案,经过公安机关侦查后,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其中主犯刘某的犯罪行为于2020年12月在临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刘某在已经形成不良贷款记录,不具备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下,诈骗金融机构贷款27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另据判决书显示,涉案贷款目前已经由房某等人垫赔200万元,且有部分罪犯退缴20万元。

  

(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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