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拟任副行长姚树祎的任职资格未获核准。据了解,姚树祎曾于2014年末获批担任农业发展银行扶沟县支行行长。
至于拟任人姚树祎任职未获核准的原因,公告显示,经审核,姚树祎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第5号)第八十条的有关规定,南阳银保监分局不予核准姚树祎农业发展银行南阳市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八十条规定,拟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中资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犯罪记录的;
(二)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
(四)担任或曾任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机构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但能够证明本人对曾任职机构被接管、撤销、宣告破产或吊销营业执照不负有个人责任的除外;
(五)因违反职业道德、操守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六)指使、参与所任职机构不配合依法监管或案件查处的;
(七)被取消终身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或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累计达到2次以上的;
(八)不具备本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采取不正当手段以获得任职资格核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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