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央行最新发声!优化外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准入门槛

2021-09-04 22:33:18 和讯名家 

  来 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作 者丨李德尚玉 实习生李一

  编 辑丨曾芳

  9月4日,在北京首钢园香格里拉酒店宴会厅召开了2021年服贸会金融服务专题展,专题展期间举行了2021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担任指导单位,由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雨露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主题演讲。他表示,近年来中国坚持自主有序地扩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大、覆盖广,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此外,资本市场的双方开放也在持续扩大,会计、税收、交易等基础性配套制度也在逐步与国际接轨。与此同时,外资金融机构正积极有序地进入中国市场,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

  陈雨露指出,“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将会继续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原则,持续深化金融业开放,一手抓好金融业开放承诺的落实,一手加快完善各项制度安排,推动系统性的制度性开放。”

  一是要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是既有利于高水平开放又有利于风险防控的模式,就开放而言,正面清单模式容易出现开放的碎片化,而负面清单模式提高了开放的系统性和制度性,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更能够激发市场的活力。就风险防控而言,负面清单模式可以将暂不适合开放的领域放入负面清单,保持政策制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从而有效地维护经济金融安全。

  陈雨露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好负面清单模式对高水平开放的积极作用。”

  二是优化监管政策,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陈雨露指出,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和市场准入方面的开放工作几近完成,但也要认识到一些监管政策仍有优化的空间,完善相关政策安排可以为外资展业创造更好的环境。7月21号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优化外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准入门槛的要求,完善金融机构母子公司跨境往来的规则,优化外资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方式和制度,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三是要不断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与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的要求相适应。我们将会继续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与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丰富政策的工具箱,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优化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加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的框架,加快补齐金融科技监管的短板,将所有金融机构、金融业务和金融产品纳入审慎监管框架,提高金融监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建好各类的防火墙,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陈雨露表示,“面向未来,人民银行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北京发展高质量的金融产业,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北京拓展,支持北京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建设。”

  会上,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周亮就国际金融形势和金融对外开放发表看法。他表示,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宏观政策出现转向预期,部分国家面临的资本外流、货币贬值、通胀加剧等多重压力,金融的脆弱性上升。在当前的形势下世界各国应加强协调合作,共同维护国际市场的稳定,推动全球经济健康可持续地复苏。

  周亮表示,2020年中国成为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金融系统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银保监会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应急贷款试点、让利实体经济等数十项措施,推动创新信贷和保险产品确保精准直达,着力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小微民营、绿色生态等领域的新增信贷保持较高的增长,保险保障功能有效发挥。

  在稳增长的同时,金融风险的防控也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

  一是做好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坚决不搞大水漫灌,着力疏通货币信贷传导机制。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今年我们还下降了好几个点,货币信贷的增速保持在合理水平。

  二是重点领域的风险有序化解。近四年来我们累计处置了不良贷款8.8万亿元,超过了前12年的总和,高风险影子银行较历史峰值压降23万亿元,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稳步推进,金融违法犯罪得到严厉惩治,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金融体系的稳健性明显提升。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主要监管的指标良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14.48%,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率保持在240%以上。

  周亮表示,改革开放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18年以来我们相继出台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措施,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新设各类外资银行保险机构100多家。2020年进入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增长14%,人民币的资产吸引力不断增强,境外的投资者纷纷加大中国金融资产配置。我们将坚定不移地抓好贯彻落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稳步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第一,营造公平营商的环境。推动开放措施落地实施,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从要素开放向制度开放扩展,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的流程,加快构建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内外一致的环境,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共赢。

  第二,引进国际优质金融资源,立足我国市场的优势,推动国际国内双循环,在财富管理、消费金融、绿色金融、健康养老、风险管理等领域引入具有专业特色、经营稳健、资质优良的金融管理机构,丰富创新产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第三,稳步实施金融业走出去,鼓励中资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化布局,强化服务,倡导联合授信、银团融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我们愿意与国外金融机构和同行分享在涉农扶贫小微等普惠金融良好实践,共同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得性。

  第四,深化国际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推动国内外监管规则标准互认,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反“洗钱”执法合作,强化金融科技合作和数据安全治理,筑牢金融安全屏障。

  本期编辑 黎雨桐 实习生 彭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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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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