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财经9月13日讯 据9月13日白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白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市分行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白城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罚款25万元,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9日。
据白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显示,于长青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市分行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警告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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