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等“17宗罪”重庆富民银行遭重罚850万 四责任人同时被处罚

2021-09-30 17:14:06 中华网 

中华网财经9月30日讯 9月30日银保监会官网消息,据重庆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渝银保监罚决字〔2021〕30号)显示,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涉及17项违法违规,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机构罚款共计850万元,对张国祥罚款50万元,对楚龙春罚款30万元,对钟子明罚款20万元,对李丙洋警告,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29日。

17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1、两会一层在互联网贷款管理流程中履职不到位;

2、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3、关联交易管控不到位;

4、与关联方合作助贷业务中,接受虚假用途材料发放贷款;

5、弱化关联企业投资类业务审查,信贷资金被股东占用;

6、授权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无权限或超授权开展部分业务;

7、未对附追索权的贴现资产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及计提资本;

8、资产质量分类不准确;

9、信贷业务“三查”管理不尽职;

10、部分核心风控外包合作机构;

11、风险管控严重不审慎;

12、规避业务实质进行监管套利;

13、互联网贷款管理制度及流程存在重大缺陷;

14、贷款资金支付与管理失控;

15、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缺乏管控;

16、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

17、网络安全管理失职。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张泓杨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