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保监局关于农业银行黎朝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银保监复〔2021〕308号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核准黎朝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函〔2021〕18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黎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上述高管任职并向我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职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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