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银保监复〔2021〕83号
山西银行晋城分行:
《山西银行晋城分行关于牛校东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山银泽发〔2021〕13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牛校东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西环路支行行长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城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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