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工商银行董昊任职资格的批复

忻银保监复〔2021〕8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关于董昊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工银晋报〔2021〕17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董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忻州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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