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银保监复〔2021〕408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准赵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浦银发〔2021〕49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核准赵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赵灿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我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0月21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