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银保监行许〔2021〕308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庆阳市分行:
你行《关于王志伟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庆阳邮银请〔2021〕22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志伟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正宁县支行行长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庆阳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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