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银保监分局关于农业银行盘锦松山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盘银保监复〔2021〕72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你行《农行盘锦分行关于松山路支行更名的请示》(农银盘发〔2021〕4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松山路支行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府街支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市府街支行。营业地址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8-4号。

二、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申请换发金融许可证,并及时予以公告。

三、你行要在6个月内完成更名工作,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