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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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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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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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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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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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李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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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贷后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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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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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二百七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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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吉林银保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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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0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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