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银保监分局:核准白建霞青海兴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海南银保监复〔2021〕40号

青海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青海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兴农商银〔2021〕218号)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0月19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白建霞青海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海南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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