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保监复〔2021〕15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宋伟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青中银报〔2021〕161号)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0月12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核准宋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青海银保监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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