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江西银行赣州南康接官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江西银监局履职问责报告书

赣市银保监复〔2021〕299号

江西银行赣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江西银行赣州南康接官亭社区支行撤点的请示》(江银赣分字〔2021〕475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接官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相应标识标牌,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原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交回我分局。

三、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终止营业的有关工作,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做好宣传解释,确保实施过程平稳运行。

四、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机构注销手续。

五、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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