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监局履职问责报告书
赣市银保监复〔2021〕299号
江西银行赣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江西银行赣州南康接官亭社区支行撤点的请示》(江银赣分字〔2021〕475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南康接官亭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相应标识标牌,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原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交回我分局。
三、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终止营业的有关工作,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做好宣传解释,确保实施过程平稳运行。
四、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机构注销手续。
五、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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