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工商银行上海市经一路支行更名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1〕789号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经一路支行变更名称的请示》(工银沪渠〔2021〕8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经一路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石化支行”。

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本批复复印件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在6个月内完成机构变更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涉及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1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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