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银保监复〔2021〕70号
工商银行贵州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对王伟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工银黔报〔2021〕1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上述核准任职人员应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报送铜仁银保监分局。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自动失效,由铜仁银保监分局注销行政许可。
铜仁银保监分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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