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农业银行顾国栋任职资格的批复

濮银保监复〔2021〕72号

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

你行《关于核准顾国栋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农银豫发〔2021〕5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顾国栋符合国有大型银行二级分行行长任职资格条件,现核准其任职资格。

二、顾国栋上任后,你行要督促其加强金融理论知识学习,提高领导艺术和管理水平,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确保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三、顾国栋应自我分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该人员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此复。

2021年10月27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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