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银保监复〔2021〕250号
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贵阳农商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请示》(筑农商呈〔2021〕24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发行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二级资本。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发行和管理二级资本债券。
三、你行应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载明本期二级资本债券的减记条款,且不包含赎回激励条款;本期二级资本债券在续存期间应遵循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政策调整的各项要求。
四、你行应在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的一个月内,就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贵州银保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五、你行应制定并不断完善与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长期资本补充规划,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确保资本的节约与有效使用。
贵州银保监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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