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同意筹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浙商银行

《浙商银行关于筹建太原分行的请示》(浙商银发〔2021〕33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期间接受山西银保监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山西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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