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阿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车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叶洪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后管理流于形式,经营性用途贷款被挪用于购房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阿克苏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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