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银保监复〔2021〕246号
中国银行廊坊分行:
你分行《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关于刘英伟高管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廊中银报〔2021〕14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刘英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廊坊银保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廊坊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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