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银保监分局关于光大银行姚硕任职资格的批复

本银保监复〔2021〕81号

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沈阳分行:

你行《关于本溪分行姚硕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光银沈字〔2021〕2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姚硕同志中国光大银行本溪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该拟任人应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本溪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本溪银保监分局

2021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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