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银保监分局关于交通银行安新支行开业的批复

保银保监复〔2021〕335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行:

你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新支行开业的请示》(交银雄〔2021〕3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新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新支行,机构简称为:交通银行安新支行,英文名称为:Bank Of Communications Anxin Subbranch。营业场所为:河北省安新县建设大街287号。

二、核准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经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行应按照《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于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10日内到保定银保监分局领取该机构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该机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交开业延期报告。

2021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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