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银保监分局:同意山西方山农商银行及分支机构开业

吕银保监复〔2021〕116号

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方农商筹发〔2021〕2号)、《关于对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方农商筹发〔2021〕6号)、《关于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任监事长任职资格的报告》(方农商筹发〔2021〕7号)、《关于赵勇等八名同志拟任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负责人和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报告》(方农商筹发〔2021〕3号)、《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家分支机构开业的请示》(方农商筹发〔2021〕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瓦窑南路203号,法定代表人:张兴平。

核准《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该行注册资本为21000万元人民币,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核准其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该行开业的同时,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自行终止,其债权债务转为该行债权债务。

核准张兴平、李小勤、闫财旺、吕连全、田世财、高志虎、杜艳平7名同志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李江敏、贺斐2名同志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张兴平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李小勤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任职资格;核准韩建华、李卫锋2名同志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李星星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核准张文飞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总监兼风险合规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郭娅娇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刘晋宏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保卫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同意该行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7个信用社、1个分社、3个储蓄所住所设立7个支行、1个分理处、3个储蓄所并核准开业。业务范围为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一)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马坊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坊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马坊镇马坊村。

(二)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积翠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积翠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积翠镇方山村。

(三)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麻地会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麻地会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积翠镇麻地会村。

(四)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圪洞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圪洞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方正街。

(五)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峪口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峪口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峪口镇峪口村。

(六)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武当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武当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北武当镇下昔村。

(七)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武信用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武支行,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大武镇大武一村。

(八)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武西街分社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武西街分理处,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大武镇保安村。

(九)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贸储蓄所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贸储蓄所,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瓦窑北路。

(十)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川储蓄所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川储蓄所,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方正街府前路口。

(十一)同意在原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新街储蓄所住所设立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新街储蓄所,住所为山西省方山县圪洞镇方正街建安路口。

三、你筹建工作小组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和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缴回方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各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领取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

四、你筹建工作小组应及时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报告,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附件:山西方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银保监会吕梁监管分局

2021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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