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银保监分局关于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班慧任职资格的批复

防港银保监复〔2021〕78号

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

《关于班慧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建桂防报〔2021〕4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核准班慧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分行营业部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

2021年10月29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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