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银保监复〔2021〕93号
云南红塔银行:
你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丁立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云红银报〔2021〕16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丁立符合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核准丁立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丁立应在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聘任文件及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系统客户端的电子信息数据报我分局。
此复。
玉溪银保监分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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