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包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张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卉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固阳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报表、违规开展续贷业务、违规处置不良贷款事项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包头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2月5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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