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包银保监罚决字〔2021〕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卉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固阳包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报表、违规开展续贷业务、违规处置不良贷款事项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包头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2月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