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银保监复〔2021〕670号
光大银行:
你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刘晨鹏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字〔2021〕33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晨鹏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吧)深圳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当自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报告,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且未向我局提供正当理由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深圳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2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