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银保监局关于交通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更名的批复

深银保监复〔2021〕669号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你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关于罗湖口岸支行更名的请示》(交银深〔2021〕4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口岸支行更名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支行。

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机构原《金融许可证》及其他规定材料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深圳银保监局

2021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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