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银保监复〔2021〕130号
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进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遂农商文〔2021〕19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南遂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进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妥善处理前进分理处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行自收到批复后15日内将该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自完成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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