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兴国农商银行廖圣文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1〕309号

兴国农商银行

《关于廖圣文同志拟任江西兴国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核准的请示》(兴农商行字[2021]99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廖圣文兴国农商银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本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决定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2021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