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九江银行宁都龙溪路社区支行开业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1〕311号

九江银行赣州分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龙溪路社区支行的开业请示》(九银赣州字〔2021〕17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都龙溪路社区支行开业,简称“九江银行宁都龙溪路社区支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梅江镇龙溪路2-1店面。

二、九江银行宁都龙溪路社区支行的业务经营范围应严格按照银保监会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及上级行授权执行。

你行应当在收到开业核准文件并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你行应自我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2021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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