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枞阳县支行 饶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银保监罚决字〔2021〕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饶宇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当事人时任中国农业银行枞阳县支行客户经理,对农行枞阳县支行贷前调查审查严重不尽职、贷后管理缺位的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铜陵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0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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