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复〔2021〕19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你分行《关于肖力勇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工银三峡请示〔2021〕16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分局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肖力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实际到任履行相应职责,且未向我分局报告正当理由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拟任人任命后,你分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分局。
三、拟任人出现辞职、解聘、内部调整职务而停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受到处分等情形时,你分行应当在3日内书面报告我分局。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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