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湛江农村商业银行新港分理处终止营业的批复

湛银保监复〔2021〕106号

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分理处终止营业的请示》(湛农商银报〔2021〕314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分理处终止营业,注销其《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B1907U344080020。

二、你单位应妥善处理网点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分局缴回《金融许可证》,对外做好终止营业公告。涉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单位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2021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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