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银保监复〔2021〕211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你行报来《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关于宜春秀江御景社区支行更名的请示》(兴银宜请〔2021〕6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秀江御景社区支行更名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贸易广场社区支行。
二、机构更名后,业务经营范围不变。
三、请你行收到批文后,按规定到我分局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更换金融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工作,同时应做好客户公告工作。
2021年11月5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