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银保监行许〔2021〕174号
甘肃崇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申请使用统一飞天信用卡品牌开展业务的请示》(崇农商银发〔2021〕205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你行申请使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品牌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不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第九十四条规定,不同意甘肃崇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品牌开办信用卡发卡业务。
二、你行若对该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平凉监管分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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