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银保监分局关于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配股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海东银保监复〔2021〕49号

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青海化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化农商银〔2021〕304号)及相关资料于2021年9月17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2,100,000元。

二、请你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并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海东银保监分局报告。

三、你行应在批复下发6个月内向海东银保监分局上报章程修订事项报告。

四、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此复。

2021年1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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